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美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在青艺术类招生院校,各市 (州)、县(区、市、行委)招生办公室,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 心: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名 我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 员会领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筹监督管理,青海师范大学和青 一1一.. 海民族大学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科目设有‥美术、音乐 (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播音与主持、民族工艺美 术(唐卡)共五个类别。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 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二)报名方式 相关报考考生在网上进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在选择 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类,并准确填报所要参 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类型。其中,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 业不得兼报。 考生在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未选择兼报艺术类 的,逾期不再补报且不再安排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三)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和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由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点提供) 到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田家 炳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25日一26曰(逾期不再办理)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我省招生 一 2 一 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收取,每生70元。 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 分),满分300分。 (二)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项(170分, 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 唱(30分),满分300分。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 声乐和器乐两个科目的考试(主项占专项成绩的60%,副项占 专项成绩的4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仅需参加自己所 选的一个主项科目的考试。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 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三)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 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 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言和音色(70 分),满分300分。 (五)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唐卡临摹(100分),图案 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 分。 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及地点 统考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一29日° 一 3 一 考点设在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 长段38号)。 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送及发布 考试承办单位应于各科类专业考试成绩评定后,及时组织人 员完成考生最终成绩的复核工作,并认真校对考生成绩数据,确 保数据准确无误。考试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正式文 件将确认无误的考生成绩数据以数据库的形式(用光盘存储, DBF格式,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各科目成绩、 最终成绩等信息)报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科类合格分数线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 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分别确定,并经会议审定通过后 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通知单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经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审核后将于2020年1月中旬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届 时,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qtryks.cn/)查询 相关信息。 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务管理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属于国家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是普 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承办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全方位 保障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顺利实施∪要明确组考工作各项任务 要求。由校领导牵头组织成立考务、纪检等若干工作小组,层层 压实责任、层层明确职责,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招生考试工作 一 4 一 规定。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考务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考 试承办单位须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报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备案。考试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场周边安保和警戒工 作,优化考点、考场设置,把好入场安检关,并始终保持良好的 考试秩序。要健全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重要 环节和重点设备系统运行正常。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试题命 制、运迭、保笛、分发、回收、评阅等环节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由考试承办单位负责保管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要 留存原件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各科类考试须全程录音录 像,录制要求画面清晰、无明显杂音,考试结柬后保存时限不得 少于4年。凡涉及考试过程中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二)完善考试伸裁机制,严格选聘工作人员,确保考试公 平公正 考试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考试仲裁办法和程序,并设 立仲裁小组,确保仲裁机制的权威和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 规定,仲裁小组须由考试承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原 则上要由校外专家担任,人数不得少于5人。考试承办单位还应 选聘一批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在编在职教师承担考 务工作。所有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须与考试承办单位签订《利益 关系者回避责任书》(附件1),凡与考生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教 学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务工作゜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 科类考官原则上由省外考官和省内考官构成。其中,省外考官统 一 5 一 一由考试承办单位聘请和管理,并根据考务安排情况进行随机分 配。 严禁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从事或举办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应试培训工作;严禁考试承办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 利。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考试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考试组织过程的监督笛理。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将安排省派巡视员现场巡视检查组考工作。同时,还将 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考生家长代表担任社会督考 员,参与考试监督工作。 广大考生应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 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刑 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 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 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 《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违规考生汇总表》 (附件2、 3)上如实 记录。考生违规、违纪事实确认后,将按规定记入考生国家教育 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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